3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实施两周年,丹徒区司法局联合高资街道办事处在丹徒高资中学开展“长江大保护 法治进校园”活动。我所张海东律师受邀作为普法课堂讲师,给同学们普及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的相关法律法规。
本次活动,张海东律师以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宣传动画与相关案例,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的法律知识,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学法、知法。
课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讲,了解了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,今后会以实际行动遵守长江保护法,守护长江碧水,为保护长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